招聘2356人176个岗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356名,其中勤务辅警2233名(执法勤务类412名、一般勤务类1821名)、文职辅警123名(技术文职类5名、一般文职类1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5年12月3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年龄要求。
应聘辅警应当年满20周岁(即2005年12月2日及以前出生),职位表中有最高年龄要求的,以各职位的具体要求为准。其中,最高年龄为30周岁,是指1994年12月3日至2005年12月2日期间出生;最高年龄为35周岁,是指1989年12月3日至2005年12月2日期间出生;最高年龄为45周岁,是指1979年12月3日至2005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
1.应聘勤务辅警中的执法勤务类职位(详见附件1职位表)和文职辅警中的技术文职类职位(详见附件3职位表)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勤务辅警中的一般勤务类职位(详见附件2职位表)和文职辅警中的一般文职类职位(详见附件4职位表)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士官和士兵报考一般勤务类和一般文职类职位的,可以为高中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本公告和职位表(附件1至4)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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