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6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高组通〔2022〕6号)、《关于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批复》(高机编办〔2025〕62号),经研究决定,高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面向高州市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高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位于高州市城东片区火车站迎阳广场南侧,占地9.25亩,建筑面积9960平方米,设计规模可同时容纳420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残疾人康复中心属公益一类正股级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隶属高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管理。职责主要为:承担0-6岁残疾儿童的听障、智障、孤独症、脑瘫、视障等五类残障儿童康复训练、康复护理、健康监测与应急处置。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共8名,要求如下:
(一)本市公立幼儿园在编在岗人员4人
1.管理岗位人员2人(须具有干部身份);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人
(二)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4人
1.管理岗位人员2人(须具有干部身份);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人。
应聘人员可选择上述其中之一的岗位报考并符合《2025年高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高州市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近二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者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