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3人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2026年开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52个,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53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开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不限等三类。
(一)应届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除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23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3)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
上述人员若以非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报考,或者以非最高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不能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二)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即2026年3月23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应聘。
(三)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招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