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10个岗位
为贯彻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鹤山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定于2025年12月在东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鹤山市简介
鹤山市地处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西南部,西江下游右岸,东北与佛山市南海区隔西江相望,东南毗邻江门市蓬江区、新会区。水陆交通便捷,325国道、江鹤高速公路、佛开高速公路、江罗高速公路和江肇高速公路纵横贯穿全市,广珠铁路穿境而过,南沙港铁路与广珠铁路鹤山段(南站)接轨。坐拥国家一类口岸鹤山港,经西江水路距香港93海里,距澳门63海里。近年来,鹤山市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并被纳入省产业转移主平台管理机制创新试点,是全省唯一的资本金直达试点县(市)。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鹤山市第一中学牵头组织在东北师范大学设点招聘教育集团部分成员学校(鹤山市第一中学、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鹤山实验中学、鹤山市沙坪中学)教师共40名。具体的岗位等级、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鹤山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进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本次进校园招聘所有岗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要求于2026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毕业时间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的视为应届生,同时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具体详见《报考指南》(附件3)。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