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关于印发<惠城区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将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公开招聘1人。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3000元/月。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5年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需本人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报名材料提交至小金口街道办事处(金青路1号)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惠城区2025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个人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1张;
(5)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可提供就业创业证电子证照)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按资格审核人员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补充材料,如因报考材料不齐、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自主招聘
资格审核通过的,由我街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统一组织面试,按面试评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体检及公示
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我街道自行组织。体检合格后,在区政府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情况。
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15天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四)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五)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资格。
(六)本公告由小金口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290440(小金口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
监督电话:0752-2290476(小金口街道纪检监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