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翠园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广东-广州市-教师-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翠园学校

2026年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翠园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2026年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翠园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6 09:00-2026/8/18 17:00
笔试时间
2026/8/20
面试时间
2026/8/20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组团队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依据《荔湾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荔教办〔2022〕20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小学体育编外教师1人。


二、招聘对象

以往有任职教学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不含实习经历)。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录用:

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须持有小学及以上与所聘岗位(体育教师)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擅长体适能、田径技能的优先考虑。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取得招聘编外教师相关请示批复后,在我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至8月15日(星期六)

(二)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6日(星期日)至8月18日(星期二)9:00-17: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南岸路环翠园3号华侨小学翠园学校传达室

3.本次报名仅限报考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现场递交报名资料,不接受电子投递、快递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见附件1、2)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

2.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人员,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学校将于2026年8月19日(星期三)17:00前,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下一环节的安排(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26年8月20日,具体时间留意学校电话通知。

2.考试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翠园学校。

3.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该职位入围考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

4.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6年8月21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执行。

4.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六)考察及安全背景审查

1.考察时间:2026年8月22日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3.学校还将联系相关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未通过安全背景审查人员不能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环节。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名单在华侨小学翠园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2026年8月23日-25日)

(八)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所有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

2.在其他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聘人,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4.本用人单位对编外教师的合同管理、培训与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管理、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荔湾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荔教办[2022]200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在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报名表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录用合同的,录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录用情况的。

4.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荔湾区华侨小学翠园学校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学校公众号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翠园学校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271995(李老师、黄老师)

咨询时间:2026年8月16日至18日9:00-12:00、14:00-17:0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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