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考编外人员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考编外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30人2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4/3 09:00-2026/4/13 17:00
报名网站
网络报名系统


招考岗位、对象


(一)招考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22个,招聘人数共30人,具体岗位见《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考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考对象


1.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


3.不限,指2026年毕业生、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均可报考。



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情形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考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考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


2.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西医在2015年12月1日前毕业的、中医在2018年6月22日前毕业的,免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已完成规范化培训,未取得规范化合格证的,须提供培训单位的规范化培训证明或成绩单;报考有执业范围要求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因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注册执业范围的,可选择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的执业范围报考。


3.药类专业技术资格证须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颁发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或经区(县)级以上卫生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


(三)年龄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四)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等相关证书(其中,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6年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否则取消拟录用资格)。



招考程序及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同一职位报名通过人数超过10人,综合考核前先进行笔试)、综合考核、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具体流程:


(一)发布公开招考安排


通过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医院网站(http://www.py2y.com/)向社会公告,报名时间从2026年4月3日9:00至4月13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rszpgl.py2y.com:8399/zp.html#)网址填写简历,完善个人资料点击“保存”后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请务必使用电脑端输入网址进行填写,我院将通过登记的联系电话发送招录通知,请考生认真填写。


2.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本年度完成规培的可提交培训基地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或承诺书)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上传的附件要求原件扫描上传,边界完整、清晰。上传资料不完整或欠缺的视为不符合条件,提交系统后无法修改,且不再接受材料补交,请务必认真填报。


3.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4.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考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5.我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简历及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组织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及综合考核,进入考核的人员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到个人。如同一职位报名通过人数超过10人,综合考核前先进行笔试。


(三)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成绩高低,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核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操作考核环节。具体笔试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四)操作考核


我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简历及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组织考核,进入考核的人员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到个人。


1.考核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2.现场考核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1份。


(2)《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考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签署姓名。


(3)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应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进行签到,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和缺考者,取消考核资格。


3.操作能力考核要求3~7天(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组确定),操作能力考核内容主要为服务态度、操作考核成绩、劳动纪律、其他综合评价等能力要素。操作能力考核低于80分者视为考核不通过。操作能力考核成绩达到8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选,在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报考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开招考体检工作。因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


1.体检合格的人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一步核实拟录用人员报名资格真实性、遵纪守法、征信及是否存在不得录用的情况。拟录用人员提供学历证、学位证的鉴定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出具的有无犯罪证明。


2.对不存在不得录用情况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我院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获录用人员由我院发出录用通知,确定报到日期,如获录用人员未能在报到日期内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因录用人员未按时报到,导致职位空缺的,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4.经审核,拟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1)未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层级要要求的基本任职条件。


(2)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获录用者的待遇和管理


(一)获录用人员纳入我院编外人员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2026年毕业生要求上岗后两个考试周期内获取相关技术资格证,否则解除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间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薪酬待遇按医院的规定执行。


(三)按照国家的规定享受年假。


(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考、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招考纪律


(一)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301号令),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及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二)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考试招考的各项工作,并注意做好试卷的保密、公开招考各环节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公开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应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由医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并研究解决。


(五)招聘过程由医院纪委全程监督。



其他相关内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38号


联系人:郭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2653021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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