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东莞仲裁委员会(DGAC,以下简称“东莞仲裁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的公益性非营利商事仲裁机构,是东莞唯一登记的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秉持“仲裁为民、仲裁惠民”的宗旨,围绕“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目标,认真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标准、高要求、高起点推进发展,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努力为广大商事主体提供全方位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打造东莞法治建设和湾区法律服务的靓丽名片,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协同提升,致力为东莞“双万”新起点上高质量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贡献东莞仲裁的智慧和力量。
一、高速发展的湾区仲裁新锐:东莞仲裁委
•大湾区最年轻的仲裁机构:2021年正式启动运作,拥有年轻、高学历、朝气蓬勃的业务管理和办案秘书队伍,博士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占专职办案人员的比例达三分之二。
•全国发展最快的仲裁机构:启动运作短短四年,实现主要业务指标连年倍增,2024年受案标的额首次突破100亿元,广东省内仅次于深圳广州,排名全省第三,全国280余家仲裁机构中排名前17,涉外业务标的额排名全国前列。
•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单位:司法部确定的全国首批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大湾区率先直接以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形式设立,并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仲裁机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业务专员(仲裁秘书岗)若干名。
(二)岗位要求:
1.2026年应届毕业生;
2.***法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民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相关专业毕业;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
4.有仲裁行业工作经验或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5.具备良好的英语读写能力,能够熟练处理英文法律文件和进行英文工作沟通者优先;
6.有较强的执行力和综合素质,踏实肯干,吃苦耐劳,逻辑性强,文字材料能力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