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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市森林消防支队队员公告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市森林消防支队队员公告

招聘5人4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9 08:30-2026/10/23 17:30
准考证打印
2026/11/04 08:30起
笔试时间
2026/11/7

中山市森林消防支队隶属于中山市应急管理局,是承担全市森林防灭火、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的专业队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支队队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山市市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森林消防支队队员5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薪酬待遇严格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志愿加入森林消防队伍,服从管理和实战调度,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要求;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受纪律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处于处分期内或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森林灭火及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9日8:30至10月23日17:30。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gd-pa.cn/dzsys/zsyj,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

(4)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报名确认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10月29日8:30至10月30日17:30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11月4日8:3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面试。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

(一)考试流程安排

1.行政管理岗:考试环节包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其中,体能测试安排在笔试之后,成绩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生体能测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2.普通战斗员岗:考试环节包含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其中,考生须体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时间:2026年1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整体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上公布。合格分数线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笔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项目包括不同距离田径跑步类项目、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原地跳高等项目(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评分标准参照《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火灾扑救训练大纲》《广东省森林应急专业队伍教育训练大纲(试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考核规范》等文件划定(详见附件3),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2.体能测试参加名单及安排:

(1)行政管理岗:笔试合格且按不低于招录人员1:5、不高于1:10的比例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在2026年11月13日上午9:30;地点为:广东药科大学中山校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普通战斗员岗:所有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时间安排在2026年11月2日上午9:30;地点为:广东药科大学中山校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

(四)面试

1.面试名单的确定:

(1)行政管理岗:笔试、体能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按照岗位招录计划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视为并列。未进入面试名额的合格考生列为面试递补人员,后续递补工作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开展。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普通战斗员岗:笔试、体能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入围成绩。按照岗位招录计划1:5的比例,依据入围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成绩相同者视为并列。未进入面试名额的合格考生列为面试递补人员,后续递补工作按考生入围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开展。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在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名单确定的标准内按有关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名单公示: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

4.面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安排: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合格标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综合成绩核算及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其中行政管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普通战斗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战斗员岗位按照体能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行政管理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7.结果公示: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示。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确定: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战斗员岗位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行政管理岗位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进一步检查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三)复检规定: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四)心理素质测评: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年龄计算标准

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338155;投诉电话:0760-8989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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