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2号)-吉林-北京-北京市-广东-深圳市-事业单位-教师-医疗-高校-2026-行政事业编-吉林省省直14个主管部门(单位)所属44家事业单位

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2号)

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2号)

招聘3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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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4 09:00-2026/9/18 14:30
缴费时间
2026/9/14 12:00-2026/9/19 12: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12 09:00-2026/10/17 20:30
笔试时间
2026/10/17 08:30-2026/10/17 12:00
成绩公布
2026/11/18 -2026/11/1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省属高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省直14个主管部门(单位)所属44家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岗位157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1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和2025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7.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7日至2008年9月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资格和学历学位有要求的,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2号)》(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以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202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6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此次公告参加全国事业单位统一笔试考试,考生需合理安排个人报考。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9月18日14:30

2.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ddCdj

考生需登录报名网站(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便于登录平台报名、缴费、下载准考证、查询成绩。首次使用该平台,需上传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务必使用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如因照片质量影响报名和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前,考生要仔细阅读《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2号)网上报考须知》(登录页显示),并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报名时,可参照《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考生操作指南(2026版)》(附件2)有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因考生网上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请考生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考生报名注册时需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作为单位与考生联系的主要方式,并务必在公开招聘组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事宜。报名期间,将分别于9月15日、16日、17日16时,在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jlzkb.com/或http://www.jlsrskszx.cn/)公布报名人数较多和较少岗位情况,考生可酌情参考报名。

(二)网上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9月18日16:30

1.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及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时间截止后至资格审查结束前,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继续进行审核。如报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审核不予通过且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6年9月14日12:00—9月19日12: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全部报名程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收费用于各项考试支出。

考生在网上支付过程中遇到疑问,可以拨打缴费服务平台(合利宝)客服热线:020-89332916。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10月12日9:00—10月17日8:30

考生可参照《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考生操作指南(2026版)》(附件2)关于打印准考证有关指导,在考试前及时打印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除教育部批准的自设学科外,必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完全一致。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的,需上传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佐证材料。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同时上传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材料。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需上传已翻译的国外毕业证、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佐证材料,并进行书面承诺后(须明确年内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以及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等内容),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6年9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全脱产学习期间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5.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有关要求执行。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6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其中,D类细分为小学老师岗位和中学老师岗位两类试题,E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类试题。各招聘岗位笔试类别详见附件1。报考所有岗位考生均需参加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3)为准。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需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2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成绩之和未达到120分的,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得列入面试人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3)为准。笔试成绩于2026年11月18日后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查询。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以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符合比例标准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其中,2026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进行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可采取招聘单位单独组织或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等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形式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束后,由面试组织单位对考生成绩进行公示。为确保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高校教师岗位(不含辅导员、教辅及其他管理岗位)可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高校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省属高校招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60%,其余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由笔试卷面分数(满分300分)按照百分制进行换算后最终确定。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相应百分比+面试成绩×相应百分比。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组织机构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根据招聘人数和应聘者考试、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一般应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同意,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招聘工作组织机构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个人诚信及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所有参加笔试考试的招聘单位拟聘人选均需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6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7年1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办理聘用手续。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一般应于公示结束后半年内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告官方发布网站:

(一)主管部门及电话:

中共吉林省委政策研究室人事处0431-88902296

中共吉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干部处

0431-88904130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0431-88906560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0431-89968301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0431-88958955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0431-87079718

吉林省水利厅人事处0431-84994032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0431-88910569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委(人事处)0431-80761026

吉林省统计局人事处0431-82724877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人事处0431-80500342

吉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人事处010-62019321

吉林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0755-2238728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委员会办公厅人事处

0431-82892153

省属高校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直接拨打单位咨询电话。

(二)报名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0431—12333-3(网上报名期间拨打)

(三)人社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431-88690586。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2号)

2.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考生操作指南(2026年版)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中共吉林省委政策研究室

中共吉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吉林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吉林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委员会办公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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