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5个岗位
因教育教学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文件精神,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清远一中松苏岭中学高级中学教师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清远一中松苏岭中学创办于2025年,坐落于清城区东城街道核心区域,毗邻江与峸社区及保利商圈,坐拥城市生活的便捷配套,兼具静谧求学环境,是清城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阵地。学校硬件设施按高标准规划建设,校园占地86亩,总建筑面积超5万平方米,布局7栋功能建筑,涵盖体育馆、图书馆(内设500人报告厅)等关键场馆,配套400米环形跑道标准运动场、智能图书馆、科创实验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为落实“五育并举”育人方针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目前学校已开设七年级18个教学班,在读学生828人;组建起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2人,其中正高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5人、中级教师36人,骨干教师占比优势显著。依托清远市第一中学托管办学的资源优势,学校深度引进先进办学理念与优质教育资源,以“青蓝工程”助力青年教师成长,以“联合教研”提升整体教学水平,着力锻造一流教师队伍,致力于建成一所特色鲜明、质量上乘的现代化区域名校。
二、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高级中学教师10名。具体岗位见《2026年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高级中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调岗位表》)。
三、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清远市以外全国范围内公办学校中,已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且在岗任教的高级中学教师,报考人员须于公告报名首日前具备附件1《选调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同时须符合岗位表要求的有关条件。
四、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清远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高级中学(含普通高中、完全中学的高中部)教师;
5.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6.未按规定履约任教公费师范生;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以及违反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的《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实施方案(2026年-2030年)》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告首日。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学位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的研究生专业要求,并取得相应专业学位。
2.报考专业
(1)选调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符合岗位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年龄
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2日后出生)。
4.职业资格
须具有与岗位学科相对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
(1)报考人员须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中,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②荣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③获得市级现场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现场教学、基本功大赛各级别奖项;
④曾担任年级长、科组长3年及以上。
(2)报考人员所持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完成认定或评审,且报名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对应证书。仅完成认定或评审但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同时,证书类别须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
6.工作经历要求
(1)岗位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必须是报名首日以前参加工作。岗位要求的任教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均指在学校的教学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盖章原件)、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
(3)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其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材料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的视同合格。
五、报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递补、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上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09:00至2026年6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报考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qcxxdjs2026)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材料
请按以下顺序整理上传,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时也将按以下顺序核对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1.《2026年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高级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验证证明。研究生以上学历以本科专业报考的,以及报考岗位对本科阶段学历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聘用证明材料;
5.所有岗位均须提供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单位盖章,收原件);
7.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打印并盖章,收原件);
8.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它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
9.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详细证明材料。
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的要求认真提交相关资料。因考生报名时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导致不通过资格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岗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4.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五)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清城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线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获得笔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选调。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六)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笔试(占综合成绩40%)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为对应学科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室。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报考系统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考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6)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岗位对应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2)考生须本人携带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由工作人员现场通知考生;对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携带资料不全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4)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因不符合选调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占综合成绩60%)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分为说课、答辩两个环节,其中说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
①说课:从指定教材中抽取一节课,按要求完成说课。
②答辩:围绕本学科相关知识与能力展开,重点考查考生对学科试题情境、学科素养、解题思路等方面的分析阐释能力。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并经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计入综合成绩。
(4)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综合成绩,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3.考生的综合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清远一中松苏岭中学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察相关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二)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须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按报考岗位等级核定工资。
2.拟聘人员须在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岗报到;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报到,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逾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递补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缺额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开选调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执行。
(六)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63-3333000
投诉电话:0763-333184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七)本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高级中学教师岗位表.xlsx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2026年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高级中学教师报名表.docx
4.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docx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6年6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