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8人3个岗位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一般勤务类(19名):男性,年龄18-35周岁(1990年7月8日-2007年7月8日),身高170厘米以上,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二)机动处突(7名):男性,年龄18-30周岁(1995年7月8日-2007年7月8日),身高170厘米以上,大专以上学历;
(三)铁骑(2名):男性,年龄18-30周岁(1995年7月8日-2007年7月8日),身高175厘米以上,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大专以上学历。02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应当获得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技能证书;
4.男性体重指数(BMI)介于17.3与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介于17.1与25.7之间(体重指数(BMI)的计算公式为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
5.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及身体缺陷;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管理,能接受常态化体能训练、紧急召回、24小时值班备勤、夜班轮班、离莞出差、一线执勤、岗位调配等安排;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03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安局洪梅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04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7月25日17:00前到“平安洪梅”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附件,如因未提供相关资料或附件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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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复核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本人于2025年7月28日9:00-17:00携带以下资料到东莞市公安局洪梅分局(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沿河路1号)参加现场资格复核:
1.近期白底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同版);
2.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直系亲属信息情况(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等户籍资料,姓名、称谓、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学习/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亲属成员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亲生兄弟姐妹、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已故人员亦需提供姓名及身份证号,方便填写报名表);
4.最高全日制学历和最高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由属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退伍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7.个人信用(征信)报告(可通过各银行App或银行窗口申请打印);
8.现场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9.现场查询出入境记录(可登录“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查询);
10.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出具,户籍地不在广东的,可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
11.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12.现场填写《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13.现场填写《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
以上资料第2至第6项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第1项、第7至13项收取原件。
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结果不通过或未签订《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的,不予通知考试具体事宜。分局招聘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发现隐瞒有关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后退还证件原件,复印件恕不退还。
(三)考试测评
采用“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评成绩×30%+面试成绩×40%,心理素质测验和体能测评结果须达标。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心理素质测评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心理素质测评,参照心理测评服务平台提供的心理测试标准进行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考生录取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测试项目:50米短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引体向上。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民警基础体能考核标准执行,综合成绩满60分为合格。一是50米短跑,可测次数1次;二是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三是1000米跑,可测次数1次;四是引体向上,可测次数3次。体能测试当日须携带运动装备(运动服、跑步鞋),确保体能测试安全顺利开展。
测试标准:
3.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
面试时间:面试具体场次、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者招聘后未按时报到,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的,可按照报考者综合成绩合格的基础上,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合格者将在“平安洪梅”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05有关问题说明
(一)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报考人员存在前述回避关系的,须接受本单位工作岗位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或隐瞒前述回避关系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隐瞒、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用人单位秉承“人岗适配”的用人原则,后续可能对辅警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岗位绩效奖将随着岗位变动相应调整,应聘辅警应当知悉并服从调整。
(五)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平安洪梅”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公告由东莞市公安局洪梅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9-88844218
联系人:张先生、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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