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5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实力,因岗位的实际需要,我园拟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辅人员若干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研员:1名
安全主任:1名
保健员:1名
保育员:2名
厨工:1名
二、面试地点及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有关要求
教研员
1.基本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岗位要求:
(1)学历:学前教育或教育类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工作经验: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2年以上幼儿园教学工作经验(有公办幼儿园教研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4)资格证: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
3.专业素养
(1)熟悉学前教育理论和幼儿园课程设计、组织、实施和评价能力;
(2)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能独立开展课题研究,撰写研究报告;
(3)能独立开展有效的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推广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4)观察幼儿发展,评估教学效果,指导教师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
安全主任
1.基本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岗位要求: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协调与沟通能力及奉献精神,忠于职责,身心健康;
(4)5年以上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其中,具备一年幼儿园教育教学经验可放宽至3年;
(5)有公办园安全主任或后勤主任工作经验、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者优先考虑。
保健员
1.基本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岗位要求:
(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医学相关专业;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3)持有保健医生上岗证、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健康证;
(4)有妇幼保健工作或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保育员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乐观积极,吃苦耐劳,认真细致;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持有人社局认可的保育员资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
3.持有健康证;
4.具有一定的育儿知识,有保育工作经验1年以上。
5.年龄40周岁以下。
厨工
1.学历:不限;
2.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不限专业;
4.持有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
5.能吃苦耐劳;
6.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能够严格遵守幼儿园食品安全制度,把好安全质量关。
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19]3号)第十七条关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任职条件的要求。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有犯罪记录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从事学前教育的情形;
(6)有存在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办幼儿园辞退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方式,填写附件1,网上报名将填写内容发送至:854043514@qq.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
2.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
3.报名材料
(1)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提供:健康证、相关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所在幼儿园等级文件;
(6)任现职现岗证明(或文件、聘书、证明等相关材料);
(7)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8)无违法违纪行为个人承诺书(附件2);
五、材料初审
1.由我园组织园内、园外相关专家组进行材料初审,差额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2.由我园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上述报名材料须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面试
1.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2.由园内、园外、相应岗位专家等人员组成面试小组,参与面试,面试全过程录像保存。
3.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具体体检事由另行通知。
八、考察
(一)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视综合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九、考察
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园公示7天。
十、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入职人员相关待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实行聘任制,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