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贵阳贵安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助推贵阳贵安教育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公费教育师范生就业相关政策要求,结合贵阳贵安师资队伍建设实际,决定开展贵阳贵安教育系统公费教育师范生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在编教师67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贵阳贵安教育系统公费教育师范生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2026年毕业且未落实就业单位以及2027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教育师范生。具体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教育教学岗位工作。
4.按规定完成学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5.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公费教育师范生就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9月7日至9月18日17:00截止。报考人员按照材料清单要求按顺序整理并扫描成PDF文件后,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后投递至招聘学校工作邮箱,并及时与招聘学校工作人员联系确认报名成功(工作邮箱、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线下报名时间:9月19日9:00-17:00。报名地点: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一楼招聘大厅)。报考人员按照材料清单要求按顺序整理并装订后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注意:报考人员从上述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投递报名材料即可。
3.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2027年毕业的应届公费教育师范生须提供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2026年毕业的公费教育师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5)公费教育师范生报考协议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报考资格,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都将取消报考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内容、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各主管部门指定网站(见附件4)发布公告为准。招聘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各主管部门指定网站(见附件4),如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签订意向协议
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订意向协议人员。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意向协议后,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开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及个人原因放弃后产生的空缺名额,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该岗位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及办理入职手续
1.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见附件4)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办理入职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入职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有关说明
(1)报名结束后,后续各招聘环节相关公告、通知等,请考生密切关注各主管部门指定网站(见附件4)发布的信息。如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6年,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或本辖区。
(3)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
附件1:岗位一览表
附件2:报名信息表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4:贵阳贵安教育系统公费教育师范生招聘信息查询指定网站网址及咨询(监督)电话一览表
贵阳市教育局
202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