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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商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大冶市商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3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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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8 -2026/10/20

根据工作需要,大冶市商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从事市商务局机关文员工作。

(二)基本条件

1.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对象(已在就业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4.政治表现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考;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岗位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在市商务局机关办公室(总部经济中心三区六楼6072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714-8712643(请于工作日内8:30—17:30拨打)。

2.报名所需材料:①《大冶市商务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电子档扫描件请发送至邮箱76118847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查

市商务局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提供的材料不全不真实的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特别提醒:凡报考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需在本人户籍或常住地的社区、属地就业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时限在报名截止日前有效。)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具体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与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排序;若仍相同,组织加试。体检由市商务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到考察对象所在村(社区)或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思想作风、业务能力与招录职位的适应程度。

(五)公示及聘用管理

市商务局根据考生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选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所有递补工作在拟聘用公示结束前完成,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三、试用期和待遇

(一)试用期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如果在试用期间发现录用人员与招录职位能力不符的,经市商务局党组研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待遇

待遇福利按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提供工作餐。

(三)考核

聘用后每年根据工作进行考核考评,如考评不合格,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附:大冶市商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大冶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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