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福海福洲幼儿园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保育员招聘公告-广东-深圳市-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宝安区-教师-深圳市宝安区福海福洲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福洲幼儿园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保育员招聘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福洲幼儿园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保育员招聘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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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6 -2026/11/10 17:00

一、园所介绍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福洲幼儿园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性质幼儿园。深圳市市一级幼儿园,隶属宝安区教育局。幼儿园地处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社区,占地面积2269.17㎡,总建筑面积2988.68㎡,户外活动场地面积1523㎡,办园规模12个班。幼儿园创设具有儿童立场的园所环境,营造温馨简约的风格,班级现代化保教设备一应俱全,园内配有图书室、美术室、多功能室等专用活动室,户外设有饲养区、生态园、沙水区、定制设计了具有多功能性、开放性的大型玩具,丰富自然的户外环境,满足幼儿多探索活动场域的需求。

幼儿园一直秉承“以儿童为本、和谐发展、让每个生命都精彩绽放”为办园宗旨,以“为幼儿的终身幸福奠定基础”为办园理念,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游戏环境。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园所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保育员2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

2.持有保育员上岗证(人社局全国联网可查询);

3.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教师工作经验者优先;

5.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对待幼儿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意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17:00截止。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工作经历证明;

(4)承诺书;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相关从业资格证及查验报告等;

(7)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在2026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请将报名所需资料(1)至(7)项材料,以扫描或电子版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XX岗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fz18926465978@126.com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按照1:3比例筛选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其中:第(1)至(5)项材料收原件,(6)至(7)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6年11月10日。

(三)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3220595胡老师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海福洲幼儿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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