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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金沙幼儿园2026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金沙幼儿园2026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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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5 -2026/12/2 17:00

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金沙幼儿园,创办于2010年10月,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深圳市市一级幼儿园,幼儿园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路沙头宾馆旁,园所环境整洁、宽敞明亮,室内学习环境舒适温馨。2022年7月我园申报立项幼儿足球试点园,2022年11月被评为深圳市宝安区“蒲公英校园”、2023年11月被评为深圳市宝安区“绿色幼儿园”。


我园拥有一支丰富的学前教育经验和专业教育背景,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孩子成长的高素质教师队伍。“阳光健康,快乐成长”是我园的办园宗旨,我们始终秉承“健体启智润心”的办园理念,以“悦健康越未来”的精神为核心。致力于为3-6岁的儿童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托班短期配班教师岗位,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资格条件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1986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托育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育婴师证;


4.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对待幼儿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意识。


下列情况者,不得参与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日17:00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短期教师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社保清单、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和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等应聘资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809643667@qq.com,要求:材料统一扫描成电子版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姓名+岗位”方式命名。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报名情况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


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金沙幼儿园


3.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80分,合格线及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4.面试结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一个学期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3305971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金沙幼儿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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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金沙幼儿园(短期教师)应聘报名表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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