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英才汇南粤”广东省清远市直教育系统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广东-清远市-陕西-西安市-湖北-武汉市-湖南-长沙市-广州市-珠海市-事业单位-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清远市教师发展中心;清远市第一中学;广州大学附属清远中学;清远市华侨中学

“百万英才汇南粤”广东省清远市直教育系统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百万英才汇南粤”广东省清远市直教育系统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94人19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3 09:00-2026/11/9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1/13 -2026/11/13 12:00
笔试时间
2026/11/15 -2026/11/15
成绩公布
2026/10/19 -2026/11/23
面试时间
2026/11/29 -2026/11/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清远市直教育系统发展需要,清远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远市简介

清远市位于广东省中北部,地处粤、湘、桂三省交界处,土地面积1.9万平方公里,是广东陆域面积最大的地级市,约占全省1/10。下辖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等8个县(市、区),以及1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6年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7%,增速居全省第6位;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9%,增速居全省第4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5%,增速居全省第1位;在库“四上”企业数同比增长12.5%,增速居全省第1位。

清远是接受港澳和珠三角经济辐射的最前沿,也是连接珠三角与内地的重要经济走廊,实现“广州半小时通勤圈”,市域内3条轨道交通(京广铁路、京广高铁、广清城轨)和8条高速公路(其中许广、乐广、二广、京港澳、广连纵贯南北,汕昆、汕湛、佛清从横贯东西)穿境而过,北江千吨级航道建成通航。


二、招聘单位简介

清远市教育局是清远市人民政府下属正处级单位,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2个,参加此次招聘的单位分别为清远市教师发展中心、清远市第一中学、广州大学附属清远中学、清远市华侨中学,详见《广东省清远市2027年新教师招聘校园宣传片》(附件1)。


三、招聘岗位及对象

清远市直教育系统4个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广东省清远市直教育系统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应届毕业生”指于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往届生毕业生”指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博士学位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广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7年毕业生;

8.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9.清远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教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38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报考应聘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境外学历须提供权威机构相应翻译件及翻译机构法人证书),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博士学位。

4.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0月23日9:00至11月9日17:00登录应聘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465(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系统报名指南》。应聘人员可在五个考点中选择一个考点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1月10日9:00-24: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1月13日12:00后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方式、内容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001、002岗位采取直接业务考核形式进行,003-019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综合知识等相关知识。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计划于2026年11月15日分别在西安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和珠海市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预计2026年11月23日前在清远市教育局官网和“清远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对001、002岗位应聘人员以及003-019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预计2026年11月28日9:00-14:00在清远市第一中学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只允许应聘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业务考核或面试。资格复审资料清单详见《广东省清远市直教育系统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附件4)。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清远市教育局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清远市教育局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清远市教育局官网和“清远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1.时间:预计2026年11月2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清远市第一中学。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四)业务考核

1.时间:2026年11月2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2.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以具体通知为准)。

3.业务考核方式:采取会议评审的形式进行。会议评审分为成果展示及答辩两部分,成果展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等,答辩环节主要考查业绩成果、岗位匹配度及工作设想等。

4.会议评审成绩=成果展示成绩×40%+答辩成绩×60%。会议评审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会议评审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七、签约

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签约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教育局网站和“清远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人员。清远市教育局将与入围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或聘前协议,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八、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对签约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公示

根据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结果,由清远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01、002岗位的应聘人员以及应聘003-017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清远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如未在2027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在清远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363113(工作日9:00-12:00,14:30-17:00),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763-3361196(工作日9:00-12:00,14:30-17: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广东省清远市2027年新教师招聘校园宣传片

2.广东省清远市直教育系统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广东省清远市直教育系统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

清远市教育局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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