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实我街道人才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街道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1名,政府聘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建组织员1名;
政府聘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责任感强,有耐心,能吃苦耐劳,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党建组织员1名
(1)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字、法学;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街道工作经验或基层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3)中共正式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无违法犯罪记录。
2.政府聘员2名
(1)身体健康,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字、法学;具有街道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备一定社会组织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电脑和手机操作,服从工作安排;
(4)服从工作安排,能参与周末、节假日的值班值守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或错时上班。
3.同时符合党建组织员和政府聘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可同时报名两个岗位,但每人最终只能聘用一个岗位。两个岗位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人员;若同一应聘者在两个岗位均进入拟聘范围,按本人志愿顺序确定聘用岗位,另一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各级财政供养人员,聘用单位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经招聘单位研究认定不适合从事该类工作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因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同步开展,本次报名仅接受本人现场报名递交报名材料的形式。不接受网上、寄送、委托他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的工作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长洲街道金洲北路567号长洲街道办事处三楼305室党建和组织人事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20-31604672)。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黄埔区长洲街道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该表需自行打印并签名);
(2)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或打印在报名表上);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
(4)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学信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证明(2026年开具,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信息);
(6)如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招聘要求:
应聘者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均不能报名。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短信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由用人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延长报名时间。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本次考试不发复习资料,不指定复习书目。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和内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对考生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和政审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1:1确定体检人选。如人选出现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参加体检,总成绩不合格不进入递补序列。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通知下一名依次递补。对经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如出现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则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和待遇
按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后符合聘用的人员,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相关岗位。试用期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相同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考生成绩自总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期间当街道各类型编外聘用人员辞职或退休等导致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本次招聘中依次递补或补录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四、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区长洲街道党建办负责解释。
附件:黄埔区长洲街道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
长洲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19日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20-316046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