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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2026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关于中山市2026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32人22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3 09:00-2026/10/28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1/3 -2026/11/3
笔试时间
2026/11/7 09:00-2026/11/7 11:00

为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进一步解决基层人才紧缺问题和提升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和《关于下达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6年度招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就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和招募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32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具体招募岗位、岗位职责、招募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6年度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表》。


二、招募对象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三、服务期限及薪酬待遇

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内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新招募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标准执行,全市统一岗位待遇标准,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标准以劳动合同形式予以明确,服务期间统一按此标准执行。


四、招募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至报名首日不超过2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募: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募条件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应当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五、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六、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8日17:00登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gd-pa.cn/dzsys/zsr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报考者须严格按照招募公告要求和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需上传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jpeg、png格式,大小为20kb到100kb);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困难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扫描件;

(3)属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上传《就业创业证》(证件应有连续1年以上的失业登记有效记录,起始时间以最近一次登记失业时间为基准);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上传《就业创业证》(证件应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效记录)。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在岗位尚未确认提交且报名时间未截止的情况下,可修改报考信息。

2.本次招募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报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根据招募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此阶段只初审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募全过程。在招募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四)线上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11月3日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募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七、考试

本次公开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所有岗位统一试题,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者成绩及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募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拟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凡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或被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合格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岗位拟招募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确定为拟招募对象,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招募人选。拟招募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及各镇街人社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递补:

1.在面试、体检、聘用、公示等环节拟招募人选自主放弃或不合格的;

2.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

递补人选在遵守困难毕业生优先、考生自愿原则前提下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三)本公告及具体招募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本次招募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告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221580,88872230

投诉电话:(0760)88874323

附件:2026年度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下载:附件:2026年度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表.xlsx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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