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广东-广州市-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中国共产党广州市海珠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海珠区

2026年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6年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招聘36人25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0 09:00-2026/10/22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24 09:00-2026/11/1 21:00

为适应海珠区社区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化,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2022〕116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A岗

1.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非本市户籍的广州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居住证限制(所属校区需在广州市辖内);

2.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9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9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9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中级、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称系列(专业)各层级名称》

(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tzl/zyhzyzggg/zcwj_zc/zc/202111/t20211102_426565.html)为准;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资格对应职称的要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中的初级、中级、高级资格分别对应我省初、中、高级职称;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中级资格对应我省出版专业人员系列编辑职称;翻译专业资格的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对应翻译系列的翻译职称;执业药师对应我省医药行业的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医药行业生产和流通领域,不包含医疗卫生机构人员)。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广东省教育厅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材料);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基层工作经验者、退役军人优先录取。

7.能接受周六上午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B岗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9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

2.属于海珠区党建指导员、党建组织员、街道微型消防站队员、街道协管员(已经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登记备案)身份,在海珠区街道从事以上职务工作满3年;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4.以网格员或街道微型消防站队员身份在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考核优秀,且目前身份为专职网格员(已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备案)或街道微型消防站队员,每次年度考核优秀总成绩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在2026年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上半年)中报名,系统初审通过并网上确认,但未参加笔试的考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A岗:25人

序号

招聘单位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1

赤岗街

101

3

2

新港街

102

2

3

昌岗街

103

1

4

素社街

105

1

5

江南中街

106

3

6

海幢街

107

1

7

南华西街

108

1

8

龙凤街

109

1

9

沙园街

110

2

10

凤阳街

112

1

11

瑞宝街

113

1

12

江海街

114

1

13

南洲街

115

3

14

华洲街

117

1

15

官洲街

118

3

(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B岗,11人

序号

招聘单位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1

赤岗街

201

1

2

新港街

202

1

3

江南中街

206

2

4

南华西街

208

1

5

沙园街

210

1

6

凤阳街

212

1

7

瑞宝街

213

1

8

江海街

214

1

9

南洲街

215

1

10

官洲街

218

1

注: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hzsg2026.zhaopin.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9:00至10月22日(星期四)17:00,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02022692860-88081(仅限移动电话拨打)。

3.报名材料:社区专职工作人员A岗:《2026年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验证、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役军人相关材料,非广州市户籍考生还应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窗口打印的《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查询打印表》等电子档文件。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B岗:《2026年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鉴定证书、现用人单位出具海珠区街道协管员或街道微型消防站队员身份、工作经验证明、专职网格员身份证明及年度考核优秀证明。

4.资格初审:笔试前由人工通过报考人员上传的资料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如遇审核不通过,系统会短信通知考生补充资料,补充资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资料补充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5.网上确认:系统初审成功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6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准考证打印: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应于2026年10月24日9:00至11月1日9:0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考点和笔试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题型设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要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会工作、社区治理、民政、劳动保障、阅读理解、案例分析、逻辑思维等与社区居委会工作相关的知识,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1:5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入围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一并列入面试。

4.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1.资格审查时间: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资格审查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材料:采取工作人员系统后台审核方式,与报名初审材料一致,如发现问题工作人员会联系考生补充,逾期未补充材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在资格复审结果公示之前表示放弃面试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缺名额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对象。

(四)面试安排

1.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按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用人单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工作按照相关部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缺名额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女性考生怀孕的,应在体检前主动向招考单位说明怀孕情况,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医学证明,产后或终止妊娠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补检。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施,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组织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招聘单位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个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或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其一贯政治表现和业绩鉴定材料等形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确保拟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对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予录用,所致拟聘人数缺额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海珠区委社会工作部对拟录用人员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aizh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要求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

1.总成绩60分以上且本次未被录用的考生纳入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人才后备库,在下一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挂网公告当日,人才后备库的名单自动失效。

2.总成绩有效期内,如用人单位因组织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资格(详见附件1)、已录用人员辞职等情形出现空缺,经区委社会工作部同意,用人单位可在人才后备库中安排补录。

(七)工资待遇

新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八)其他

1.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要求,如发现考生在笔试、面试、体检中存在违纪违规的,取消相关成绩,不予录用,并录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2.如本次报名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系统资格初审通过,考生网上确认后但未参加笔试的,取消下一批次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资格。

3.本次招聘后续阶段所涉及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将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及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hzsg2026.zhaopin.com)对外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考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海珠区委社会工作部:020-89779189;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技术咨询电话:02022692860-88081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附件1:关于自愿放弃招聘XX环节的声明.wps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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