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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编外人员)公告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编外人员)公告

招聘6人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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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1 09:00-2026/10/27 17:30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充实一线工作队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编外人员)。本次招聘的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编外人员)主要协助开展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负责信息收集、台账管理和上报备案,及时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协助开展执法检查,并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编外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编外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市场监管辅助工作;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18-40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7.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8.龙川县户籍或配偶为龙川县户籍(户籍取得时间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时间)。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或不适宜从事食品协管工作的其他情形;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工资薪酬待遇按县有关编外人员的政策规定,与我局现有在岗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编外人员)工资标准一致,每月3000元包干(含“五险”)。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本招聘公告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9:00—11:30、15:00—17:30。

3.报名地点: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景明路4号。

4.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彩照3张,如报考者以配偶户籍条件报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自行登录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本公告的附件2,请正反面打印),填写后与其他材料一并到报名点进行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聘用,所交的复印件及《报名表》留存归档,不予退还。

(二)笔试

1.笔试内容:食品安全知识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2.准考证发放、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面试

面试对象: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者,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统计出考生考试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的,按本次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用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品协管工作的情形,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通过资格审查入围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查看,以免耽误应聘。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咨询、投诉电话:0762-6892662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编外人员)职位表.pdf附件2: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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