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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的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的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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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4 09:00-2026/10/16 17:3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人数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辅助人员岗位,主要工作内容是在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单位从事辅助性工作,招用人数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职责与义务;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四)年龄年满18周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用: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具体以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9:00—11:30,14:00—17:3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603室,咨询联系电话:020-83392032,联系人:周先生。

(四)报名材料:

报考者不管是否招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招用。材料包括:

1.报考者本人填报签名的《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粘贴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1张;

2.《考生承诺书》(附件2);

3.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历鉴定(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则免);

5.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式

(一)考试形式:笔试、面试综合考试。

(二)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手机短信通知。

(三)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出现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情况时,分数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因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不符合招用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与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

(一)对拟招聘的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拟招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招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二)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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