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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2026年国企职员招聘公告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2026年国企职员招聘公告

招聘5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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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5 09:30-2026/10/16 17:00

根据工作需要,我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职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序号

招聘

单位

岗位

名称

人数

工作职责

资格要求

1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 司

城市管理岗

5

协助城市一线管理工作

25-38周岁(即1987年10月13日-2001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须为退役军人;大专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合法注册的各类经济组织工作的经历。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须为退役军人,持有退伍相关证明材料;

4.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编制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国有企业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二、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6日(9:30-11:30,15:00-17:0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创业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交报名材料,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现场须提交材料:①报名表;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退伍证明材料;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⑥岗位所需其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及复印件1份)。

(四)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到报名地点现场领取准考证,不提供网上下载打印服务。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联系方式:0762-360269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5:00-17:00。


三、资格初审

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学历学位、年龄、专业、经历履历、招聘条件的其他条件要求等资料。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发现资质不符等相关问题,将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四、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体测+面试”模式。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二)体测

1.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2.测评项目和标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3.测评次数:1000米/800米跑最多测试1次;纵跳摸高最多测试3次;同一项目有1次达到标准即为该项目合格。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4.按招录人数1︰5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

5.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评。未按时到场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总成绩核算规则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审

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政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户口簿(户主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3.金融征信证明。

政审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如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至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放弃政审的;

2.应聘人员政审不合格的;

3.应聘人员放弃体检的;

4.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5.其他情形放弃或不合格的,视情况递补。

(四)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国家高新区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按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至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录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招聘公告、成绩公示、录取名单等均通过河源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通畅,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阅信息影响应聘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因招聘单位经营战略调整、岗位撤销等不可预见因素,有权调整或取消相关招聘计划,相关事宜将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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