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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石湾镇街道下属公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6年石湾镇街道下属公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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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2 -2026/10/17 17:00

为适应石湾镇街道公有资产体系发展的新要求,结合石湾镇街道下属企业佛山市宏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及人员配置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石湾镇街道下属公有企业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工作实绩突出;

(二)遵纪守法,诚信廉洁,无重大失信记录及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四)具备3年以上招商工作经验,熟悉产业园区招商全流程,具备一定的客户挖掘、企业洽谈及商务谈判能力;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全日制),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七)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一)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六)曾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八)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九)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十)根据有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00:00至2026年10月17日17:00(以实际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须可编辑版)、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打包上传至指定邮箱:xinangz@126.com。邮件标题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人姓名(例:宏裕公司+招商部副部长+张三),联系人:林小姐,电话:0757-83134152。

(二)资格审核及通知考试

报名截止后,由街道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三)考试

考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将以短信、电话方式通知到个人。

(四)体检

体检由所属公司负责组织报名人员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企业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依据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要求,根据考试成绩,综合分析人岗相适度,由公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六)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下属公有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录用人员与公资系统在职人员不得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任资格。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属于石湾镇街道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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