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2027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中: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7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7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在国(境)外院校就读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其他报考者(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