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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公安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阳江市公安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聘1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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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9 08:30-2026/10/10 17:30
准考证打印
2026/10/15 -2026/10/15 10:00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阳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本次招聘共设置18个岗位,计划招聘180人,主要从事看护工作,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确定,需长期封闭式管理、值守夜班,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阳江市公安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9月29日至2008年9月28日期间出生);

3.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无心脏病或其他急发性重大疾病;能接受轮值夜班、节假日值班、24小时值班备勤、一线执勤、岗位调配、封闭式管理等安排;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精神病史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得应聘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9日8:30至2026年10月10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yjgaj2026),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指定网站查阅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招聘条件后,按照报名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年龄、毕业时间、学历等资格条件。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提示进行修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确认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务必在2026年10月12日9:00至2026年10月13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可在2026年10月15日10: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应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须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或者未按系统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填报的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手机号码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及测评

本次招聘共设置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对象:所有应聘并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客观题,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考生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5.相关要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并自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场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二)体能测评

1.测评对象: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不高于1:4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成绩相同视为并列)。

2.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阳江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告。

3.测评内容:测评包括两个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每个项目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不设缓测、补测。测评标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体能测评当月)如下:

男子组:

测评项目

测评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测评项目

测评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纵跳摸高

≥230厘米

4.成绩公布:测评结束后,现场公布测评成绩。

5.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因本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

1.审核对象:在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入围的应聘人员(成绩相同视为并列)。

2.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3.审核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99号阳江市公安局主楼608办公室。

4.所需资料:

①阳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须按要求进行填写);

②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

③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可到银行打印或登录相关银行APP下载并打印(有逾期情形的须到银行打印明细);

④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出具,户籍地不在广东的,可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

⑤在职报考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在编或签订劳动合同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⑦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⑧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⑨个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⑩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第1至第6项证明材料收取原件,第7至第10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资格复审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资料原件的,视为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体能测评合格、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成绩相同的视为并列)。通过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阳江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告。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反馈成绩。

(五)综合成绩公布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特殊情形: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3.综合成绩在阳江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并且体检合格者还须进行毒品毛发检测,毒品毛发检测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入围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治考察标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其中,对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得聘用。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递补

本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招聘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因应聘人员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岗位空缺,以及在公示期间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等,阳江市公安局可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递补,递补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四)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江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由阳江市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阳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正确的联系方式,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还将通过阳江市公安局建立的本次招聘专用微信工作群发布,请报考人员留意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出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江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62-3310897。

阳江市公安局

2026年9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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