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公告-广东-广州市-事业单位-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广州开发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

广州开发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公告

广州开发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20 09:30-2026/9/22 17:30

为充实人才队伍,提高“三服务”工作水平,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广州开发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协调管理岗初级雇员1人,详见《广州开发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附件3)。

(二)岗位职责:协助开展区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的协调管理;整合相关中介为大厅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提供有偿服务;协助开展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收集各类政务服务对象需求,受理政务服务相关投诉;协助开展进驻单位事项业务数据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

(三)招聘人员范围: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公告

自2026年9月17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下同)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2日(每天9:30-12:00,14:00-17:3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到香雪三路3号凯通楼7楼705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方式:82112985)

3.报名须提交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1份;

(2)报名表(附件2),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1份;

(3)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反双面)1份(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下同);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6)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7)加盖公章的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1份(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需提供)。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如未达到,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延长本次招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最终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面谈成绩同分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后通过履历分析区分排名先后。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合格且按时入职的考生,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据实结算。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但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或放弃体检者,则按同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我区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未尽事宜按黄埔区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及招聘公告等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粉笔广东公众号
广东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