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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招聘6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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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2 -2026/9/29 17:00
笔试时间
2026/10/11 09:30-2026/10/11 11:30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和韶关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原则,现就我区2026年度公开招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6名,岗位主要安排在浈江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从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辅助服务工作,由第三方人才测评机构全程组织考务工作。

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募对象

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算起)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技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优先招募对象(困难高校毕业生)

广东高校毕业生或广东生源毕业生,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人员(需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1.岗位性质:本次招募人员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临时岗位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限2年,期满不再续聘。

2.薪酬待遇:参照浈江区同等条件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标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部分)执行。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2日至9月2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名资料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填写《浈江区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报名表》(格式附件1)将报名表电子版(注:邮件中的报名表必须按规定填写并以(.doc)文档格式上传)发送至邮箱:251822210@qq.com;邮件名称必须以本人姓名命名,例: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本人姓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浈江区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学历认证材料(在学信网验证)、其他与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照;

4.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注意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样式;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个人征信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5、6、7点资料在确定为考察对象时提交)。

8.报名者须将上述材料扫描上传,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251822210@qq.com邮箱(邮件名称必须以本人姓名命名),以上资料未按要求完成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9.符合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条件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复印件、或《五保供养证》复印件、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复印件、或《扶贫卡》复印件、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属办理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属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七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栏有标注的复印件。

报名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

10.递交报名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2026年9月29日17:00前;地点:韶关火车东站财富广场15楼红海人力资源公司。

11.报名联系人:曾小姐,咨询电话:0751-8226969。


六、资格审核

(一)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需于9月29日17:00前,到韶关火车东站财富广场15楼红海人力资源公司提交纸质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周六、周日休息),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公告上“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纸质版资料。

(二)未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前2天内自行查阅邮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并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贯彻招募全过程,一旦发现提供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招募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

2.笔试时间:2026年10月11日上午09:30-11:30,具体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最终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面试入围规则

1.报名总人数不足30人的,所有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

2.报名人数30人及以上的,按招聘人数1:5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笔试成绩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当场公布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评考生综合素质、岗位适配能力、沟通表达和基层服务潜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请考生留意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的面试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名单。统一安排到综合性公立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选,由区人社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用人单位需对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可采取实地考察或函信考察等方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的,或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人选,名单将在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根据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四)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募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

(五)递补

招募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或重新招募。同一岗位累计服务年限不超过2年。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专项招募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监督或投诉电话:0751-8882570。

(四)支持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积极通过市场化就业、升学、参军或考取机关事业单位等方式另谋职业。

(五)招募公告发布网站为“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zj.gov.cn/),请考生在此网站“人事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募公告、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891690、0751-887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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