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广东-梅州市-2026-五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招聘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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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6 -2026/9/23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县司法局根据《关于印发<五华县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府执监发〔2026〕2号)拟面向全县选聘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公职律师、社会律师、新闻工作者、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等。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监督所需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优先),熟悉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4.关心关注法治五华建设,为人公道正派,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5.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健康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时间、精力可保障工作开展需要;

6.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限制性条件

1.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政务处分记录;

2.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3.无严重失信记录或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4.无其他不适宜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情况。


三、工作职责

采取分散工作与集中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1.行政执法的主体、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

2.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3.行政执法决定是否违法或者明显不当;

4.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推诿扯皮、以罚代管、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以及是否存在重复执法、滥施处罚、执法扰企等行为;

5.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简单粗暴等不文明行为;

6.行政执法人员是否规范使用证件、标志标识及执法装备,是否按规定着制式服装;

7.其他影响行政执法合法性、适当性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有意参与人员请自行下载《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附件),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将报名表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5768191864@163.com,或者送至县司法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公园路81号,邮编:514400),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至9月23日,联系方式:0753-4432235。

(二)资格审查。县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以及是否存在限制性条件情形进行全面审核,提出拟聘人选。

(三)培训考核:组织拟聘人选参加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并进行闭卷测试,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确保具备必要的履职能力。

(四)拟聘公示:县司法局初定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任公告: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人员,提请县政府同意后适时召开会议颁发“五华县行政执法监督员证”及聘书,并向社会通报。

(六)聘用期限:聘期为2年,期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可以连续聘任且续聘不得超过两届。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届中可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

五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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