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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东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招聘40人7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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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8 09:00-2026/9/23 17:30
准考证打印
2026/10/7 -2026/10/9
笔试时间
2026/10/11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是一家“二级甲等”综合性现代化医院,为更好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揭东区人民医院有关问题的批复》(揭东府函[2017]345号)《关于印发<揭东区医疗单位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揭东卫[2017]204号)文件精神,经揭东区卫生健康局同意,揭东区人民医院定于今年进行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揭东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专业等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90年9月18日-2008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医生岗位及康复治疗师岗位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现役军人;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编制备案制人员,享受与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条件相同等次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2026年9月18日上午9:00至9月23日下午5:30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揭阳市公开招聘服务专栏(网址:https://www.qgsydw.com/ksbm/bmzl_jy.html)报名系统,仔细查阅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个人经历应填写至报名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资格初审。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二)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如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则不得报考。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按要求提供);

4.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在高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所需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需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4.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如已签约对象需解除就业协议,必须支付相应违约金3000元。

6.护理人员须在入职一个月内完成护士电子化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因个人材料、健康、证书等问题无法注册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9月28日上午9:00至9月29日下午5: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10月7日至10月9日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6年10月11日(星期日)上午在揭阳市揭东第一中学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和综合知识等。

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工作由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专业机构负责(不指定用书)。

(三)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应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七、资格复审。

(一)入围面试人员。根据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人数,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以考生试卷第一小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如第一小题分数相同,则以第二小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类推。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若出现某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合格总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表》1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承诺栏签名);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按要求提供);

4.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笔试准考证;

6.在高校期间或实习期间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待查验后退回。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考务人员另行通知。


八、面试

面试由揭东区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由应聘者独立回答评委提出的面试试题,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每位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为6分钟。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面试须知等事项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每位评委根据应聘者应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以第二位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此类推;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由揭东区人民医院指定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负责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拟考察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对象。


十、公示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报区卫健局核准,在区人民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一)聘用。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报揭东区卫健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四)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1520(区人民医院),招聘监督电话:0663-3263655(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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