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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新丰县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5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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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7 -2026/9/23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组织实施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招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算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下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募5人,由县人社局按规定安排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岗位职责如下: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七)协助开展就业驿站、零工市场等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原则,招聘符合以下条件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省生源高校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应当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县级同条件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7日00:00至23日24:00。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名资料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新丰县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一次性发至xfjyj123@126.com。

网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凡网上提交材料与资格审查纸质材料不一致的,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名材料

1.《新丰县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20KB以下);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根据自身情况相应提供);

6.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复印件、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或《特困职工证》复印件、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证明》复印件;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标注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的复印件。

7.其他量化测评标准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报名人员须将每份材料以对应名称规范命名后,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姓名+2026年新丰县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招聘方式

(一)量化测评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县人社局对照《新丰县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量化测评标准表》(附件2)进行评分和排名。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相同视作名次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核

县人社局根据量化测评名次,按1:3的比例(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适时公布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资格审核对象须按通知时间到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地址: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楼)。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县人社局根据量化测评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养、岗位适配专业能力及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办法以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量化测评得分×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主考官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主考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外安排面试。

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人选名单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七、体检录用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1:1比例在指定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本次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考察和公示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对考察人选组织实施全面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三)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

聘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递补或重新招募。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一经查实违规违纪情况,从严查处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监督或投诉电话:0751-2268392。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226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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