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6个岗位
一、集团简介
贵州省纺织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纺织集团”)成立于2024年7月16日,注册地在贵阳贵安,是贵州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管大(一)型国有企业。省纺织集团以招商引资、园区运营和服务为核心,发挥国有资本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承接东部地区纺织服装产业梯度有序转移,推动资源聚集和产业链协同,打造具有竞争力和贵州特色的纺织产业链体系,促进我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开、择优招录原则
(四)坚持依法依规、全程监督原则
三、选聘岗位与任职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7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贵州省纺织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常态化职业经理人选聘岗位信息表》。
(一)选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3.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对纺织行业政策、法律法规、发展动态有一定了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过硬的专业素质、治企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热爱国资国企事业,廉洁从业;
4.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以往在相关业务领域工作业绩突出,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社会资源;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7年9月以后出生);
7.各岗位选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选聘资格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吸毒史的;
6.在此前国家各级各类招考的选聘中存在作弊、扰乱报名考试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行为的;
7.此前在集团组织的选聘中,因个人原因放弃聘任资格,且不满三年的;
8.现役军人、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9.与选聘单位直接负责人或选聘单位财务、审计、纪检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选聘岗位条件工作的人员。
四、薪酬标准与考核评价
(一)薪酬待遇
根据集团相关制度执行。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个部分,绩效工资、任期激励分别根据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集团有关规定发放,薪酬待遇具体面议。参保地及公积金缴存地可选择贵阳、上海或广东,标准按当地政策执行,具体见《岗位信息表》。
(二)指标与考核
考核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试用期、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以业绩考核指标为主,考核指标目标值将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情况等综合确定。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背景调查、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严格履行回避制度,集团纪检机构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本次选聘为常态化选聘,报名时间不受限制。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以下报名资料各制作1份PDF文件(文件名“姓名+报名资料的序列号”)后,打包压缩为1个zip文件(文件名“姓名+手机号”),发送至邮箱:gzsfzcyfzjt@163.com。
①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报名表;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用于报名的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信息和学历信息须一致。以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报考的,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目前仍在读的提交注有毕业时间的在读证明,并附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文件);
④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相应社保缴纳证明(应聘者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工作经历不予认定)。
(二)资格初审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集团每月组织一次报名资料审核,根据选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结合需要通知应聘人员补充相关证明材料,适时组织面试。通过资格初审,参加面试的应聘者通过报名表预留渠道通知。
(三)面试
各岗位面试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分数80分以上的可进入下一轮,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80分,暂未筛选出适配岗位人选,则该岗位继续公开选聘。
针对同一岗位,凡参与面试未获录用且该岗位尚未招满,可再次报考该岗位;同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累计两次参加面试均未录用的,不得再次报考该岗位。
(四)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报名信息真实性、有无吸毒史、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事项。不配合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以及选聘岗位要求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l份;
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l份。
(五)组织考察/背景调查
对拟聘任人选开展考察或背景调查工作。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背景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学历信息核实、工作经历核实、涉诉信息查询等情况。
(六)体检
通过组织考察/背景调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照国家及集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任
根据面试、资格复审、考察/背调、体检等确定拟聘任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如不存在影响聘任情况的,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任;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根据管理层级,由集团相应主体与其签订《聘任合同》《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等相关契约文书,按职业经理人管理。
拟聘任人员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任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集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公开选聘,选聘全程接受监督,如对选聘过程或者结果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向省纺织集团进行咨询或提出申诉。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选聘期间及聘任后如发现应聘者存在伪造学历等影响聘任资格行为的,集团有权终止或取消其面试、聘任资格,且该应聘者今后不得参加集团及成员单位组织的任何选聘活动。
(三)应聘者进入资格复审、体检程序或经公示聘任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任机会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及成员单位组织的任何选聘活动。
(四)本次选聘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五)本次选聘相关信息及拟聘任情况的公示在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或查看非正规渠道转载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六)集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取消或终止本次选聘计划。
选聘职业经理人咨询电话:0851-88928736(接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选聘监督邮箱:0851-88913312(接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