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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公告
梅州市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63人9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7 09:00-2026/8/20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9/9 -2026/9/9 10:00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名额

我市招募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共63名,具体招募岗位安排详见附件。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指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至报名首日时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以及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就业驿站、零工市场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工作;

(七)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标准

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内的待遇参照当地(县级)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以劳动合同形式予以明确,服务期间统一按此标准执行。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实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8月17日9:00-8月20日17:00,通过登录梅州市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mzcyfwgw2026)进行报名。

(二)填报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岗位尚未确认提交且报名时间未截止的情况下,可修改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报名需上传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jpeg、png格式,大小为20kb到100kb);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书;

4.困难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扫描件;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的,需提供有效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扫描件;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及在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有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标注的扫描件。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8月24日9:00至2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9月9日10:00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与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募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如报考人员符合优先招募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中“是否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栏选择“是”,并在“人员类型”下拉式选项中选择对应类型,不得漏选。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

3.报考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募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水平,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梅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招募原则

根据优先招募原则,同一招募岗位,优先招募过合格分数线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剩余名额再从其他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等额招募。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组织考核。


八、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体检前需参加资格审核,由招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由招募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募全过程。

资格审核需提交资料:

(1)《梅州市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确认信息无误后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困难高校毕业生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予通过的,取消体检资格,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拟招募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招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募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岗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募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待遇标准、考核管理机制等细则。具体工作岗位和岗前培训由各招募单位统筹安排。


十一、补录

岗位所招募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退出岗位的,可按规定依次安排补录。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次专项招募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招募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

(四)本公告由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梅州市公开招募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2日

附件:

1.附件:梅州市公开招募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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