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广东-广州市-教师-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24人

报名时间
2026/8/14 09:00-2026/8/18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8/19 12:00起
笔试时间
2026/8/20 09:30-2026/8/20 11:00
成绩公布
2026/8/21
面试时间
2026/8/25 -2026/8/26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第二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即花都区属新机制教师,下同)124名。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4人,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劳动合同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国优计划”)毕业生可按照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名应聘相应学科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本科与研究生专业不一致的不影响报名应聘。

广东省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报考研究生岗位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同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招聘职位表中有明确学历、学位要求的,以招聘职位表为准。获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26年毕业生如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本公告有关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报考人员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学段及以上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可报考低学段的职位,其中报考职位为“中学(学科)教师”的须持有报考学科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位为“中小学(学科)教师”的须持有报考学科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2026年毕业生如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6.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的,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专业、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需同步提供相关材料的中文翻译。考生是否符合相近专业报考条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等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职位条件一致,或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材料同上)。报考人员所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业与报考职位学科一致的,视为专业相符,不受上述专业目录限制。

7.职位其他要求:各岗位的具体专业、任教经历、获奖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职位要求的获评经历不含境外;所涉及的竞赛不含论文及征文类比赛,竞赛或荣誉不含教育基金会、教育学会等社会组织评选或认定;获奖的要求仅限于教师个人参赛获奖,不含团体获奖,不含辅导学生获奖。凭工作经历、获评经历等条件报考者,须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证书或发文、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获评(奖)材料落款须为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公章。本公告及附件中有关工作经历及获奖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国优计划”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或学院出具的证明,明确可取得的教师资格学段与学科。

9.其他资格条件:符合报考岗位在职位表中列明的各项其他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9.花都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与花都区教育系统用人单位尚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教师;

10.已进入花都区其他批次公办学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体检、考察等环节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9:00至2026年8月18日17:00止,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报名网址在8月13日前在“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按网上提示方法完成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导致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线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视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开考或相应减少(取消)职位。

(4)网上报名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前网上确认。

2.网上确认时间:2026年8月17日18:00-2026年8月18日18: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等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考试确认后的考生在2026年8月19日12:00起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20日9:30-11:00,在花都区内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职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考生同分的,则同分考生一起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4.预计2026年8月21日在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复审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22日—8月23日,在花都区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和后续环节资格。

4.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复审资料目录》(附件3),资格复审的材料不予退还。

5.进入资格复审须提供学历、学位鉴定报告或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等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学历、学位鉴定报告或在线验证等证明资料(含本科以上阶段)。

(2)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毕业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认证,否则取消聘用。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国(境)外留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材料。研究生学历考生,若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学历、学位鉴定报告或在线验证等证明资料。

(3)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2026年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6.凡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佐证材料,资格复审时,需查验佐证材料对应的原件,审核无误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具体材料详见附件3。

7.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须就本公告所要求的事项现场签订并提交纸质承诺书。

8.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并告知相关事由。

(三)面试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法、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科学、心理等学科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备考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2分钟。不提供多媒体教学平台。

2.美术、体育科目的教学技能测试由试讲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组成,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考生可自行携带展示所需器材。

(1)美术学科

①试讲。考生现场备考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2分钟。

②专业测试。按以下方式依次进行:

a.专业基础。考生根据命题进行速写创作,纸张规格为8开,时间为30分钟。

b.专业特长。根据报考职位所适合的专业方向,考生展示对应的专业技能。如报考职位未备注适合的专业方向,考生展示一项绘画(国画、水彩、水粉、油画、版画均可)或书法专业技能。作品主题不限,规格自定,创作或照片写生等。考场可提供画架、画板,其他所需材料考生自备。时间为90分钟。

(2)体育学科

①试讲。结合报考职位所适合的专项,上5分钟试讲课。如没有备注职位适合专项的,则考生试讲本人所学的专项技能。若本人所学的专项技能不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体操、武术、健美操(啦啦操)、跳绳”项目范围内,则试讲内容为足球。

②专业测试。一是专业技能展示,考生按报考职位所适合的专项方向展示专业技能,时间为3分钟。如没有备注职位适合专项的,则考生展示本人所学的专项技能。二是一般体育技能展示。由考生随机抽取一个项目进行技能展示,时间为2分钟。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体操、武术、健美操(啦啦操)、跳绳等常见教学项目中抽取。随机抽取的技能展示项目若与专业技能展示项目相同,则再次抽取不同项目。三是口令队列展示,时间为2分钟。评委根据专业技能展示、一般体育技能展示、口令队列3个部分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赋分比例为5:3:2。

体育学科现场面试按专业技能展示、一般体育技能展示、试讲、口令队列展示顺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及安排:2026年8月25日—8月26日,在花都区内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以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index.html)及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zwfw/jyly6/jyaz/zkgg/index.html)公布为准。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对应的候分室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六、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环节预计于2026年8月27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


七、体检

体检预计在2026年8月28日进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相关体检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职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视情况在同一职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出现空缺职位后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用人员将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index.html)及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公告栏目(https://www.huadu.gov.cn/zwfw/jyly6/jyaz/zkgg/index.html)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首次合同截止日期为2027年7月31日。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社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本次成绩在2027年12月31日前有效,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列入花都区教育系统的后备教师库,在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的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及成绩有效期内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该职位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择优递补。如该职位无可递补的人员,可在参加了本次招聘的同类学科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调剂需征得考生本人同意,且持有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十二、人员聘用和管理

薪酬待遇按照花都区劳动合同制教师薪酬标准执行。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报考则视为同意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并遵守以下条款:拟聘用人员须承诺3年最低服务期,薪酬待遇按照花都区劳动合同制教师薪酬标准执行。劳动合同制教师纳入“区管校聘”范围,试用期内及考核合格转正后均可由区教育局按“区管校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须服从花都区教育局和聘用学校的工作调配并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到区内学校跟岗学习、开展岗前培训等。花都区教育局有权根据区内各学校的师资情况,对劳动合同制教师的任教学校、任教岗位进行调配。其他具体事项,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为准。


十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考生对是否符合招聘要求以及所有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因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而被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或者已办理聘用手续后被解聘的,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包含本级基数。

未尽事宜,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线路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花都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0-36898756,监督电话:020-36892602,咨询与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职位表.xls


粉笔广东公众号
广东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