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管理、教辅人员公告(第一批)-广东-广州市-高校-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广州美术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管理、教辅人员公告(第一批)
广州美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管理、教辅人员公告(第一批)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0人1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7 -2026/8/31 16:00

广州美术学院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是根据国家建设布局,于1953年组建于湖北武汉的专门美术院校,时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等院校相关系科和人员合并而成。首任校长为参加过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著名革命美术家胡一川,首任副校长为著名油画家杨秋人、著名国画家关山月和阳太阳。1958年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由武汉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学生,2005年获准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培养试点单位,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学校共有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其中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艺术学、设计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美术与书法);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其中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艺术学、设计学、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美术与书法、设计、戏剧与影视、博物馆、风景园林、教育)。学校设有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因工作需要,广州美术学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管理岗位15人,专业技术岗位5人,合计20人。详见《广州美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管理、教辅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下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用人形式及薪酬福利待遇

用人形式为协议年薪制,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学校将建立协议年薪制管理、教辅人员的工资增长机制和岗位晋升机制,重点结合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对优秀人员进行激励。薪酬福利具体内容包括:

1.薪酬:年薪18万(税前,含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按国家及广东省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3.符合规定者可向学校申请校内外公租房;

4.享受国家法定假期,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5.享受学校工会会员福利;

6.聘用期间,满足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硕士学位;

3.符合岗位年龄条件,本公告及其附件的年龄条件,以2026年1月1日为时间截点,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1;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任职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通过广州美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gzarts.edu.cn)报名,无其他报名途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选择“岗位招聘”后按指引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应聘材料清单所列材料按顺序整理整合为1份压缩包上传,重复上传、分包上传均无效。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成功以在系统中提交完整电子材料成功为准。

上传材料须真实、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上传材料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应聘材料清单包括:

1.《广州美术学院非教学科研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须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3.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相近专业应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下文“有关问题说明”第3点);

4.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广州美术学院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情况自查表》(附件3,须手写签名);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应聘岗位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须提供由具有相应权限的党组织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党员证明,落款日期在6个月内;

(2)应聘岗位对工作经验有要求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劳动(聘用)合同材料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符合岗位优先聘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


六、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阶段以应聘人员在广州美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系统填报信息为依据,仅初查信息完整性与基本应聘条件,不作为应聘资格的最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用人单位告知相关事由。符合招聘条件的,由用人单位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个人放弃导致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进行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执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对拟聘用人员在考察时进行准入查询工作。

(五)公示

应聘人员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美术学院人才招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入职手续,签订合同,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或者学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次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应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应聘条件。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规定以相近专业应聘。

4.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5.本公告及其附件的年龄条件,以2026年1月1日为时间截点,即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者,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者,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者。

6.根据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应聘广州美术学院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情况自查表》(附件3)并手写签名。


八、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2:00、14:30-16:30

(一)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部:020-39362160

(二)监督电话:020-39325774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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