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招聘公告-广东-中山市-国企-2026-国央企正式-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公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招聘公告
中山公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4 -2026/8/18

中山公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集团发展工作需要,中山公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市场化选聘公司副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三)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

(四)坚持组织认可、群众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


二、选聘岗位

集团副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


三、选聘岗位信息

(一)基础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绩突出;

2.遵纪守法,诚信廉洁;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二)任职要求

1.副总经理岗位

(1)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能够统筹科技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有效领导战略规划、研发技术、数字赋能三大业务组,并具备对代管公用科技及参控股科技公司的管控与运营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80年1月1日(含当天)以后出生;

(4)计算机科学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及企业数字化转型管理背景,熟悉研发体系搭建、数据资产激活及科技成果商业化落地的相关理论与实践;

(5)具有累计10年以上企业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经验,具有累计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中层及以上信息技术管理经验,熟悉行业的业务流程与数字化转型需求,具备推动业务与技术深度融合及承接外部市场化项目的实操经验;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具有大中型国有企业或国有上市公司中层3年以上,或更高级别的工作经历,有负责专精特新企业或科技类子公司管理的经验者优先;

2)具有世界或中国500强企业、上市公司中高层岗位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3)紧跟新质生产力发展趋势,精通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中至少两项前沿技术,拥有对应技术落地项目实操经验,能熟练运用相关工具与平台进行方案设计与实施;

上述任职条件涉及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6年7月15日(含当天)。上述所有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相关事项由中山公用根据管理权限“一事一议”。

2.财务负责人岗位

(1)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80年1月1日(含当天)以后出生;

(4)具备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其中一项资质;

(5)具有累计3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中层及以上或更高级别的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熟悉投资并购和资本运营业务;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具有大中型国有企业或国有上市公司中层3年以上,或更高级别的工作经历;

2)具有世界或中国500强企业、上市公司中高层岗位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3)对收购、并购、重组及项目投融资等有丰富经验及成功案例,或对项目规划设计、市场分析、可研分析及项目“投融建管营”产业化管理有丰富经验及成功案例。

上述任职条件涉及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6年7月15日(含当天)。上述所有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相关事项由中山公用根据管理权限“一事一议”。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曾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10.本人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11.根据有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止。若无合适人选产生,后续将持续收集简历并开展面试,直至产生合适候选人并发出录用通知书为止。

2.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可登录集团官网或关注集团官方公众号,自行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完整填写,一并附上个人详细简历,发送至招聘邮箱:zpughr@zpug.net。邮件标题请严格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

(2)应聘人员可搜索猎聘网、前程无忧发布的招聘岗位进行投递简历并填写应聘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公用集团将依据岗位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统一审核筛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三)综合面试

根据《中山公用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测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具体测评及综合面试工作。

(四)背景调查和组织考察

综合面试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集团统一组织开展背景调查及组织考察。本次背调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出具专业完整的调查报告;按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组织考察工作,如考察对象在任一考察环节未通过,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候选人测评表现,采取递补方式,安排下一人选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五)公示及聘任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收到聘用通知后按双方约定时间到岗入职,否则中山公用有权取消聘用。


五、管理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选聘坚持“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围绕“定岗位、定权责、定契约、定考核、定薪酬、定退出”等核心内容签订契约化协议,明确规定周期的业绩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兑现、岗位调整、续聘或解聘的主要依据。

(二)综合年薪包括固定薪酬、绩效薪酬、专项激励等,突出业绩导向,具体面议。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中山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如子女入学、医疗就诊、生活补贴、入住人才公寓、购房贷款额度上浮等。

特殊情况由中山公用按管理权限“一事一议”。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选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选聘方根据情况有权决定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造成损失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应聘人员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三)本公告由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60-88380771(谢女士)。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4日

附件: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报名表.xlsx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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