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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8 09:00-2026/8/16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8/19 15:00
笔试时间
2026/8/22

为贯彻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强市的工作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港引航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港引航站是广州市港务局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负责制订广州港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负责受理引航申请、制订引航方案和引航调度计划并提供引航服务;负责引航费的计收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引航信息统计工作;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港口建设发展和地方政府需求,为进出广州港及附近水域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参与涉及引航的港口、航道等工程项目研究工作;参与广州港出海航道水域有关引航的协调工作。


二、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从事船舶引航工作。具体岗位、人数见附件《广州市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

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

具有与岗位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具有与岗位相关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

“不限”是指以下两类人员均可:

“2026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应聘人员应满足下列其中一个条件:

(1)持有海港引航员适任证书;

(2)持有海船无限航区一等大副适任证书并且在相应等级船舶上实际任职不少于12个月;

(3)持有海船无限航区一等船长适任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所有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316),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8月8日09:00至2026年8月16日17: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须上传附件: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持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3)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首页需盖章);

(4)有效期内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和相应等级的船舶驾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海港引航员适任证书和相应等级的船舶引航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6)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系统查询初步审核结果,资格初审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完善的,必须在2026年8月18日12:00前按照初审意见补充并重新整理全部材料后上传。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或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内补充材料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或后续招聘环节。

(7)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预计在2026年8月19日15: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6年8月22日举行,考试地点在广州市。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笔试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5.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港务局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待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留意广州市港务局相关短信通知等信息。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以及网络报名所提交资料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待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对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在广州地区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按《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标准的海船船长和甲板部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进行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港务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招聘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拟聘用人员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工作过程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广州港引航站咨询电话:020-82296520、020-82293529;广州市港务局咨询电话:020-83050229;监督电话:020-8305023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港务局及具体招聘单位解释为准。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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