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校编人员公告-广东-中山市-事业单位-教师-高校-2026-行政事业编-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校编人员公告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校编人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7 -2026/8/23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是中山市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学校以教育服务地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宗旨,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选准方向、抓好重点,创新机制,加快将学校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按照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校编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编人员3人,其中专任教师1人,辅导员2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专任教师须具备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要求

1.校编专任教师岗位

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硕专业须符合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8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2.校编辅导员岗位

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8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6年7月27日以后出生);本次招聘的辅导员录用后工作中需入住男生宿舍,适合男性报名。

3.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校编人员岗位汇总表(2026XB01)》(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师德失范、党纪政务处分及学术不端等禁止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8月23日报名,逾期不受理。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采集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要求扫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完整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完成报名。

3.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电子版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M以下);

(2)根据应聘岗位提交《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人才信息登记表-专任教师》(附件2)或《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辅导员》(附件3);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从本科到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应聘辅导员岗位需提供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盖章出具的6个月内党员身份证明;

(6)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需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7)职称证书;

(8)主要成果(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学术奖励等)。

相关应聘材料请压缩打包,以“应聘部门-岗位-毕业院校-学历层次-姓名”格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jszp@zsc.edu.cn,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完成报名的、信息填写错漏或未在报名期间提供材料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人事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初评入围者将参加二级学院(部)评审/用人部门考察,没有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不逐一回复。

(三)二级学院(部)评审/用人部门考察

1.二级学院(部)对应聘专任教师的人员全面考察,包含二级学院(部)初审、高级职称教师会议面试(含试讲)和二级学院(部)审核三个环节。

2.辅导员的考察,因招聘岗位的专业性和学科差异性,由学生工作处组织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形式、内容、计分办法将在我校招聘网站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低于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每个招聘岗位不少于3名,不超过5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四)学校审核

用人部门将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人事处审定。专任教师招聘还需经校师资委审定招聘流程、应聘人员学术潜力、科研水平和能力,确定拟招聘人员。

(五)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按照票数或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人选应在收到通知2周内提供三甲以上公立医院6个月内有效期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根据岗位要求单独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党发〔2022〕25号)对拟招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七)学校审批

人事处将校师资委针对专任教师的招聘意见、或用人部门对校编辅导员招聘意见、考察、心理测试、体检结果等情况报学校审批。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校编人选,并在学校招聘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票数或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九)入职

拟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


五、待遇

按照校编人员对应类别的薪酬待遇执行。硕士研究生税后年收入约15万元。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老师、叶老师,电话:0760-88324205。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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