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招聘龙岗区直管企业财务总监的公告-广东-深圳市-国企-2026-国央企正式-龙岗区-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招聘龙岗区直管企业财务总监的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招聘龙岗区直管企业财务总监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3 09:00-2026/8/18 18:00

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国有出资人合法权益,结合《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拟公开招聘区属直管企业财务总监1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有相应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大中型企业财务或审计或投融资等部门中层管理或相当职务三年以上;

(2)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或审计工作十年以上,其中担任主审工作五年以上。

4.身体健康,初任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年龄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8月3日(即1980年8月3日后出生));

5.区国资局设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总监: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受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任职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或者对他人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7)因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

(8)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适合担任财务总监的;

(9)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10)区国资局认为不适宜任职的情形。

7.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由区国资局审核认定。

(二)履职内容

1.参加或列席直管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列席其他专项工作会议;

2.参与制订直管企业重大生产经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投融资计划、税收筹划方案、年度预决算方案、薪酬分配方案、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3.参与直管企业会计核算、财务运作、全面预算管理和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全面风险管理、风险预警、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4.参与制订直管企业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基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5.对直管企业财务机构的设置和财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提出的征求意见予以反馈;

6.包括且不限于对直管企业改制、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损失核销、资产评估、项目投资、贷款及担保、年度预算、资产处置、产权变动、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对规定的联签事项应当在直管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之前送财务总监签署审批意见;

7.调阅与直管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文件、合同、资料,检查直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必要时可召开有关会议或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作出说明和解释;

8.区国资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薪资待遇

财务总监实行年薪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工资薪酬。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9:00至8月18日18:00。报考咨询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可采用以下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s://szkscp.lggov.cn/),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现场报名(工作日):龙岗区中心城龙城街道青春路与飞扬路交汇处丰隆深港科技园5栋A座13楼1309(原启迪协信科技园)。

3.报名资料:选择网上报名须在报考系统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选择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明;

(4)高级会计(审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包括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职务证明等);

(6)近期蓝底大一寸证件照片2张。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初审结果为不通过。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初审不通过。从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入围笔试人选。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复审结果为准。

(三)笔试

笔试考察岗位业务水平;笔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四)资格复审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0倍即前10名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资料: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深圳市外户籍人员由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深圳市户籍到各区公安分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理机构负责办理)。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由龙岗区国资局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不予录取。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人员,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并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若因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上述办法确定的体检人选数量多于职位拟招名额时,则对上述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最终的体检与考察人选。

考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czj/)公告。

(七)有关说明

在考察或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空缺职位的,区国资局可视情况需要进行递补。

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区国资局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通过者择优确定面试名单。

职位表.xls


粉笔广东公众号
广东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