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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2026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4 -2026/7/28 16:30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为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本公告《2026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包括资格条件和限制条件。

(一)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非在职),取得学士学位;

5.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7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包含文字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60字以上,准确率达到80%以上的技能);

7.熟练听、说普通话和潮州话,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上述第6项在面试阶段考核,第7项在试用期阶段由任职庭室考核。

(二)限制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官网(网址下同:http://www.cacourt.gov.cn/)在指定报名时间内下载并规范填写附件2《2026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报名表以Word可编辑版本提交,并在规定位置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相片,报名表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电子邮箱chaoanfayuanzgk@126.com,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8日(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7月28日下午4:30,以邮件发至指定邮箱时间为准,逾时报名视为无效。

2.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现场审查,考生在指定审查时间内到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二楼接受资格审查。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66号

(2)审查时间:2026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4:30)。

(3)相关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当现场提供本人以下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⑤《2026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一式两份,并另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资格审查通过可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遗失不补,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时应当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主观题,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日期和地点按照准考证通知。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最低入围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对象在笔试入围人员范围内,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数无法满足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问题处理与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录入能力、举止仪态等方面。

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划定60分为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当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负责。体检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3.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就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考察。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情形,在相同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对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聘用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1年,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成绩保留期内,出现对应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人员空缺的,可在相同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但可递补的人员放弃、本次招聘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即笔试和面试)和体检时应当带齐本院发放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2)因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五、薪酬福利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潮安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规定,参照编外司法辅助人员经费标准执行。

本公告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官网发布,由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

联系电话:0768-5819781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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