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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学督导员的公告
广州航海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学督导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6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1 -2026/8/31

教学督导工作是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支撑,对规范教学运行、持续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建强校级教学督导队伍,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督导机制,推进AI智能教学督导复核工作落地实施,满足学校常态化、精细化教学质量管控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校级专职教学督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专业与从业资历。具备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背景,深谙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学管理规律,系统掌握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熟悉全流程人才培养环节;拥有高校一线授课或教学管理2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为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二)思想政治与职业素养。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恪守师德规范,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处事公允,敢于客观指出教学问题,服从学校统一工作安排,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与团队协作意识。

(三)职称、年龄及计算机能力。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常态化完成线下听课、实地检查工作;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线上教学平台,具备基础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AI导数据核对、智能督导结果复核、线上督导系统填报等数字化督导工作。

(四)优先聘用情形。有高校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校级专职教学督导、教学管理中层干部任职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回避要求。为保障督导评价客观公正,凡配偶、子女为我校在职教职工的应聘人员须主动申报并予以回避。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常态化开展全维度教学督导工作

1.课堂与育人全过程督导

(1)全覆盖开展线下听课评课,涵盖理论课堂、实验、实训课程教学秩序与授课质量督查;要求每周现场听课不少于8节,每学期累计现场听课不少于144节,规范填写听课评价表、实训课程评价表;同步配合完成AI智能督导数据校验,对AI课堂识别、教学行为分析结果开展人工复核,修正智能督导偏差,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督导记录。

(2)进行期末考核检查(包括试卷、过程性材料、报告等),规范填报课程考核抽查评价表。

(3)牵头组织各二级学院学生评教座谈会,收集师生教学反馈,撰写座谈小结,形成学期督导座谈综合材料。

(4)常态化抽查学生课后作业、课程任务,填报作业抽查记录表,核对AI作业批改、学情分析数据。

(5)督查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执行落实情况。

(6)督导各专业教材选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课程教学改革与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7)抽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材料,核查AI查重、评阅数据,形成专项抽查总结报告。

(8)督查教师师德师风、课堂育人、为人师表落实情况。

综合各类线上AI督导数据与线下实地督查情况,客观形成任课教师教学综合评分与评价意见,及时向教务部、二级学院反馈整改建议;配合学校开展教学事故核查、认定工作。

2.教学管理专项督导

(1)督查学校教学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研室教学管理履职情况;

(2)检查各单位教学质量提升举措落地成效;

(3)督导教学改革、教研项目推进与实践成果;

(4)跟踪各专业、课程、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进度与质量。

(二)材料总结报送工作

按时撰写个人月度督导工作总结、学期终期综合督导总结,同步汇总AI督导复核工作开展情况。

(三)宣传简报编制

每月编制一期校级《教学督导简报》,整合线下督查、AI智能督导复核、问题整改典型案例等内容。

(四)其他工作

完成学校教务部、教学督导组交办的其他教学质量督查、专项检查、评估复核等临时性工作。


三、薪酬待遇(税前标准)

聘用周期按每学期5个月核算,薪酬发放细则在聘用协议中明确约定。

(一)督导组组长:10000元/月

(二)普通专职督导员:

1.正高级职称人员:6500元/月

2.副高级职称人员:5000元/月


四、报名及聘用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1日—2026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填写电子版《广州航海学院公开招聘专职教学督导员报名表》(附件),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退休证明、相关管理岗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打包,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

邮件主题、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教学督导+姓名;邮件发送后系统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力资源部、教务部对照招聘条件统一审核报名材料,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将以电话形式逐一通知,请应聘人员预留有效、畅通联系方式。

(四)面试与综合考察

由人力资源部联合教务部组建专家考核组,围绕专业能力、教学管理经验、计算机与AI督导实操水平、职业素养开展面试及综合考察,综合研判后形成拟聘用建议上报学校审批。

(五)聘用管理

经学校审批同意后,与拟聘人员签订一学年期限聘用协议;受聘在岗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在外校从事同类教学督导、授课兼职工作。


五、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州航海学院人力资源部、教务部

联系电话:关老师13342812992

咨询邮箱:zpk@gzmtu.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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