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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纪委监委2026年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公告
丰顺县纪委监委2026年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6 09:00-2026/7/22 17:30

根据《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明电〔2025〕108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男性9人、女性3人)纪检监察辅助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无心脏病或其他急发性重大疾病,无精神病史。

(五)报考年龄为38周岁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26年7月15日),梅州市户籍,丰顺县户籍的优先考虑。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供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2张;

4、《丰顺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由本人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签名,不得涂改)。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丰顺县行政综合大楼9楼组织宣传室(916-1)室报名。

联系人:傅莹,联系电话:0753-6868351。

(四)领取准考证

丰顺县纪委监委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的,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单位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招聘方式

(一)面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体检

对面试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三)政审

体检合格者将进行政治审查。

(四)聘用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政治审查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纪委监委公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如工作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不能再执行纪检监察辅助工作的,一律无条件解聘;没有违规情况的,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如需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县纪委常委会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四、薪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本公告由丰顺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室负责解释。

中共丰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

附件:广东省丰顺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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