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6年第二批B类岗位教师招聘公告-广东-教师-高校-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广州市-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6年第二批B类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6年第二批B类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4起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1955年创办,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


学校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之路,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训任务,与地方政府共建附属学校和教育实验区,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


为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26年面向社会招聘B类岗位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6年招聘第二批B类岗位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为B类岗位人员(非事业编制),按照《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B类岗位教师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广东二师〔2023〕198号)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及兑现薪酬待遇。

2.学校可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受聘教师可视聘期职责任务情况,提出配套科研启动费申请,科研启动费采用一人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学校研究确定后执行。

3.学校对标志性成果进行奖励。聘期内获得标志性科研成果的B类岗位教师,可按照《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标志性科研业绩评奖办法》进行申报、评审和奖励。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开始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日期为招聘岗位完成招聘。应聘人员将规定的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30M)同时发送至招聘部门报名邮箱(2634529023@qq.com)和人力资源部报名邮箱byzp@gdei.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如:“J01张三”。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各岗位已完成招聘后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B类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2.《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B类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3.个人简历、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含科研项目、已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如发表的论文为SCI或EI,请同时提交检索证明)、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等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4.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材料扫描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尚未毕业的国内普通高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提交有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5.国内普通高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应聘人员2026年聘用资格。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应聘人员2026年聘用资格。

6.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按以下要求提交佐证材料:

(1)国内毕业生

国内毕业生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6年版)》中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6年版)》中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主要课程与本人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主干课程)基本一致的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学习成绩单和一份个人专业相近的论证说明。


六、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核不通过,取消参加考核资格。其中,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由计划招聘的二级单位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认定材料。


七、考核

考核由业务考核和评议两个阶段组成,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1.业务考核

招聘部门组织业务考核,主要根据招聘的岗位需求,考核应聘者的道德品质、师德师风、身心健康、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研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

2.评议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部门考核通过人选进行评议,主要评议应聘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学术科研水平、职业发展潜能、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的相适性等。通过学校评议的人员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未通过学校评议的人员不予录用。未通过学校研究评议的人员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评议)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经学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拟聘人选确定及拟聘人选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力资源部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聘期为5年,聘期期满按合同约定进行聘期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获聘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提供的材料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B类岗位人员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真实、无误。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二)招聘执行师风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招聘期间或入职后经查实存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规定的师风师德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三)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0-34115585。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本公告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113286。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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