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验学校2026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广东-深圳市-事业单位-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深圳实验学校

深圳实验学校2026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深圳实验学校2026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6 09:00-2026/7/22 17:00

深圳实验学校是深圳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因学校发展需要,深圳实验学校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深圳实验学校2026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2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实验学校网站(http://www.szsy.cn/)、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信息,具体岗位见《深圳实验学校2026年7月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选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选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2026年7月16日(公告报名首日)前具备《岗位表》(附件1)及公告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可以按照所学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如应聘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如通过学信网验证等)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5周岁以下(截至公告报名首日,即1980年7月16日以后出生的)。

4.资格证书

(1)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学段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语文教师、初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则不符合条件)。

(2)其他证书。如岗位要求取得其他证书的,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9:00至7月22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120.79.73.84:8066/#/index

报名时请选择“深圳实验学校2026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批次。

4.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按以下材料清单顺序整理好材料,扫描成PDF一个文件,文件主题及附件以“2026年选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清单如下:

1.《深圳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需本人签字及按手印后扫描的pdf版和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同一页);

3.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明材料(如工资表、聘书、工作单位聘用证明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资表、聘书、工作单位聘用证明、工作合同等);

6.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

7.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9.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岗位规定条件的港澳居民报考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10.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模版见附件4)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线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7月22日17:00之后,系统关闭。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获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若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初审结果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审查不合格的,学校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组织应聘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现场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及材料原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复审现场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深圳实验学校中学部南二门303教室。

(二)面试

面试由深圳实验学校组织,具体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详见官网公告及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100分制,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面试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由学校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实验学校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学校通过短信方式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应聘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将进入考察环节。学校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深圳实验学校、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深圳实验学校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一)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通信畅通。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开选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z.gov.cn/

深圳市教育局官网:http://szeb.sz.gov.cn/

深圳实验学校官网:http://www.szsy.cn/

咨询电话:0755-83361129,投诉电话:0755-83361161;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工作日)。

(七)本公告由深圳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深圳实验学校

2026年7月11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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