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教育局2026年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广东-珠海市-事业单位-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珠海市教育局-斗门区

珠海市教育局2026年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珠海市教育局2026年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78人4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5 09:30-2026/7/21 18:00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加强珠海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推进珠海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珠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珠海市教育局2026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7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珠海下辖香洲、金湾和斗门三个行政区。东邻香港,南接澳门,是中国内地唯一同时与港澳陆路相连的城市。珠海山水相间,陆岛相望,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美丽中国”珠海实践经验做法作为广东省首批正面典型案例获生态环境部宣传推广。珠海是珠三角城市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有“百岛之市”美誉,是一座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海休闲城市。港珠澳大桥、情侣路、横琴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万山海岛深受海内外游客喜爱;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中国国际马戏节等盛事节庆活动,让世界领略珠海青春活力,珠海被deepseek评为全国最宜居城市。当前,珠海正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为牵引,联动港澳做大做强大湾区澳珠极点,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努力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样板。


二、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的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田家炳中学、珠海市鸿鹤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第一中学是珠海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及酬薪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须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7.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8.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范围及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具体是指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及珠海市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珠海市教育局2026年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五)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3.所有考生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留学归国人员必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参加笔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9:30至2026年7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登录珠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s://zhjy.zhuhai.gov.cn/)点击“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板块进行报名。考生要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

3.报名程序。考生填写报名表,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材料。

4.报名所需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书;

⑥教师职称证书;

⑦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⑧本人签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如属于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材料③。

(三)资格初审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报名状态将变成“待审核”。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状态将变成“审核通过”。考生报名状态如处于“待审核”的,可撤回报名,并修改个人信息;如已变成“审核通过”,考生将不得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认真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的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及未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可前往现场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安排在珠海。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以下公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面试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若入围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入围面试。

(四)心理品质测试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成绩。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本人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清单与报名所需材料基本一致,报考者应按顺序整理好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若某岗位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人数少于上述面试规定比例的人数,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在珠海进行。

1.面试形式、分数

①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②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2.面试时间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及时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但须在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完成体检。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3.未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十)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体检后,相关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时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完成后,在招聘单位指定的签约日期,拟聘用考生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双方协议。

2.考生不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日期签订双方协议的,视为放弃拟聘用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考察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规定试用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正式入编后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调动,未满5年期间,聘用人员拟调离珠海市教育局直属教育系统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不予配合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珠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见附件4。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3),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珠海市教育局2026年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

2.2026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报考指南

4.招聘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

珠海市教育局

2026年7月9日

附件:

附件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3:报考指南.doc

附件4:咨询电话汇总表.doc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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