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应急管理关于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的公告-广东-广州市-2026-事业单位-体制内直签非编-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越秀区应急管理关于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的公告
越秀区应急管理关于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8 -2026/7/20

为加强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提升应急管理队伍行政执法水平,提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效果,我局拟面向社会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技术检查员共计2名,其中要求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岗位1名,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岗位1名。具体岗位信息、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技术检查员岗位表》(附件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职业道德;

(二)熟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

(三)两个岗位的报考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即1987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3周岁(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烈士子女和配偶、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未满十八周岁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有严重个人失信行为记录的;

(五)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技术检查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2026年7月8日至7月10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止,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将《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整理齐全,发送至指定邮箱yxyjzf2k@gz.gov.cn。所有材料统一压缩打包,邮件文件格式统一为:姓名(邮箱)。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8月1日前完成,初审结果将于8月10日前通过短信告知应聘人员。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5,将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应聘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依照指定时间与地点参加考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相关知识以及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试卷满分共计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实操能力、专业技术能力、隐患排查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五)体检和政治审查

面试结束后,由越秀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展开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录用的考生,及时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予以录用。

越秀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考试成绩合格且有意愿进入我区技术检查员队伍未被录取人员列入递补名单,若我区技术检查员队伍出现岗位空缺,我局可于有效期内从报考名单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考察录用,不再发布招聘公告。递补有效期至下一次招聘启动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技术检查员岗位表.docx

附件2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技术检查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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