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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合水镇综合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公告
阳春市合水镇综合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3 08:30-2026/7/20 17:30

为进一步加强合水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扩大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队伍,强化基层动物防疫能力建设,缓解基层养殖数量多、防疫力量不足的矛盾,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合水镇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岗位,共招3名。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畜牧兽医工作,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懂电脑基本操作;


(二)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7月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7月以后出生),阳春市合水镇内居住的村(居)民;


(三)具有国家承认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四)熟悉电脑操作和制表工作,具有养殖、兽药、兽医技术行业经验的职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纪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两年内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一)开展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工作;


(二)落实动物免疫工作,完成春秋两季集中防疫,协助、督促养殖户做好畜禽免疫注射;


(三)配合官方兽医开展动物产地检疫、畜禽标识发放、疫情普查、流行病学调查、畜禽血清抽样送检、屠宰协检、下乡检疫等工作,按时完成周、月各类防疫报表填报;


(四)开展畜禽死亡情况摸排、养殖场安全生产、畜禽粪污排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日常巡查;


(五)摸排辖区畜禽养殖动态,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


(六)完成镇政府安排的其他防疫相关工作。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


(1)合水镇综合事务中心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


(4)本人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征信记录。


3.报名地址:阳春市合水镇人民政府综合事务中心综合服务室,联系电话:0662-7211369。


由阳春市合水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


注: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2.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主要对应试者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进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人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聘用人员未按通知报到或者在聘用期间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录。招募的每名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岗位补助标准为2200元/月(含工伤保险)。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不列入在编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人员其他福利待遇。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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