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2个岗位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
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共招聘6名,其中: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2名(另确定递补人选2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4名(另确定递补人选4名)。递补人选在公示期满后6个月内有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8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5.报考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职位的,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的,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以上(非在职)毕业生;考生须于报名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2026年应届生须在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6.报考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职位的,应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②应届毕业生应在院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获得过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等荣誉,或者获得过院系及以上奖学金等;③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历,且不存在考核不合格、被投诉举报查证属实或受到处分等不良记录;④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7日—7月10日。
2.报名材料:①《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名);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④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⑤相关证明: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获得荣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法律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为hyzyzzc@126.com。请考生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压缩包命名为“姓名+职位”;考生报名时间以网上报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待入围面试时考生须持上述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审核。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并通知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考生;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预审,不再另行通知)。报考比(招聘职位人数:报名人数)不低于1:3,如未达到报考比将适时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个别招聘职位。
(二)考试
采取笔试、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占30%、面试占40%。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26年7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②笔试内容:笔试试题采取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和阅卷。考卷按照“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法律基本知识”考核模式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③成绩公布:笔试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及格,笔试不及格者,不进入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考试成绩,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及面试的考生名单(如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和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入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和面试名单)。
2.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及面试
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分看打和听打)、面试的考试规则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及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程序严格组织考察。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和拟递补人选,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对聘用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六个月内,如出现递补情形的,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根据上级主管机关有关文件及河源中院相关规定,按照同类人员执行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薪酬及保障待遇。试用期内按转正后月薪酬的80%计发工资。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考生填报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如因联系方式错误联系不上考生,或考生未及时查看信息等原因影响招聘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拟聘用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我院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5.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有关及未尽事宜,由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3827212;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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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