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4人19个岗位
根据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要求部署,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本次招聘包含肇庆市实验中学等15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本次考试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关要求如下:
(1)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应聘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对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人员范围: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可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的)
7.满足招聘公告及对应岗位列明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认真查看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将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2)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只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工作经历资格审核,应聘人员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其对应工作经历。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在编教师报考本次招聘岗位前,须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对未经同意擅自报考、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核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
(7)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未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按相关协议追究违约责任。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日8:30—7月8日17:30,共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67)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报考系统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并完整上传。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核。未通过初审的,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3.笔试确认: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7月9日8:00-7月10日17:00前登录报考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请自行登录报考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及面试的具体事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组织进行。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gaoyao.gov.cn/xwzx/gggs/index.html)发布。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1.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六、递补规则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
八、聘用人员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0758-8392552,8391668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58-8360278。
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
2026年6月26日




